本标准提出了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钢铁生产企业中铁矿采选和铁合金生产工序的自行监测。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排污单位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
标准编号:HJ 878-2017
标准名称: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
英文名称: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and coking chemical industry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7-12-21
实施日期:2018-01-01
标准状态:现行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2页
文件大小:281.2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