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减轻地震破坏,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和9度地区镇(乡)村(以下简称村镇)建筑的抗震设计与施工。村镇建筑系指乡镇与农村中层数为一、二层,采用木或冷轧带肋钢筋预应力圆孔板楼(屋)盖的一般民用房屋。对于村镇中三层及以上的房屋,或采用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和楼(屋)盖的房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进行设计。按本规程进行抗震设防的建筑,其91,HG/T 245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标准编号:JGJ 161-2008
标准名称: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
英文名称:Seismic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construction in town and village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8-06-13
实施日期:2008-10-01
标准状态:现行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19页
文件大小:8.75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