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通用小型柴油机产品修理、更换、退货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功率≤100kW的通用小型柴油机:
——轻型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工程机械、叉车、农业机械、林业机械、建筑机械和工业设备等用途的柴油机;
——发电、排灌泵、压气机、冷冻机、电焊机等恒速用途的柴油机;
——船用主辅机等用途的柴油机。
标准编号:JB/T 10630-2006
标准名称:通用小型柴油机 产品修理、更换、退货工作导则
英文名称:General purpose small diesel engines-Guidelines for product warranty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10-14
实施日期:2007-04-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单缸柴油机分会、多缸小柴油机及气缸垫分会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9页
文件大小:1.20MB
标准全文下载:
JBT 10630-2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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