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可行驶内燃机车辆的船舶货舱的通风量理论计算方法,以便将被污染的空气稀释至容许的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 附录A规定了在船舶货舱内行驶的内燃机车辆排放废气的污染物平均值。 附录B给出了可行驶内燃机车辆的船舶货舱实现良好通风操作指南。
本文件的用户注意,在满足本文件要求的同时,也要满足与各自船舶相关的其他法定要求、规则和规定等。用户也可参考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MSC)的729号通函(MSC Circ.729) 《滚装货舱通风系统设计指南和操作建议》1)。
标准编号:GB/T 41517-2022
标准名称:船舶和海上技术 可行驶内燃机车辆的货舱的通风 气流总需量的理论计算
英文名称: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Ventilation of cargo spaces where vehicles with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s are driven—Calculation of theoretical total airflow required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7-11
实施日期:2022-11-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广东精铟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七〇八研究所
起草人员:孙耀刚、陈凯欣、杨剑锋、吴韩、巫振汉、邓达纮、韩阳泉、仝欣、夏侯命胜、曹海鹏
文件大小:771.22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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