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应用于汽车领域的功能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 ——独立于项目的关于所涉及组织的要求(整体安全管理); ——项目特定的在安全生命周期内关于管理活动的要求,例如在概念阶段、产品开发阶段(系统层面、硬件层面、软件层面)以及生产、运行、服务和报废的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除轻便摩托车外的量产道路车辆上的包含一个或多个电气/电子系统的与安全相关的系统。
本文件不适用于特殊用途车辆上特定的电气/电子系统,例如,为残疾驾驶者设计的车辆系统。 注:其他专用的安全标准可作为本文件的补充,反之亦然。 已经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或在本文件发布日期前正在开发的系统及其组件不适用于本文件。对于在本文件发布前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进行变更时,本文件基于这些变更对安全生命周期的活动进行剪裁。未按照本文件开发的系统与按照本文件开发的系统进行集成时,需要按照本文件进行安全生命周期的剪裁。
本文件针对由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的功能异常表现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包括这些系统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
本文件不针对与触电、火灾、烟雾、热、辐射、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能量释放等相关的危害和
标准编号:GB/T 34590.2-2022
标准名称:道路车辆 功能安全 第2部分:功能安全管理
英文名称:Road vehicles—Functional safety—Part 2:Management of functional safety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12-30
实施日期:2023-07-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34590.2-2017
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东软集团(大连)有限公司、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耐世特汽车系统(苏州)有限公司、上海金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东软睿驰汽车技术(沈阳)有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华霆(合肥)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兴科迪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拉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华特时代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有限公司、采埃孚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大陆泰密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爱驰汽车(上海)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李波、曲元宁、周宇、李静、付越、李春林、姜兆娟、宋博、彭小燕、尚世亮、孙毓阳、魏芳、王惜春、吕明、赵田丽、邵海贺、周东东、毛向阳、郭晓东、薛剑波、张茨、明月、罗欢、钱秋华、刘璐、高丽萍、史晓密、马芳平、龚诗祺、余建业、庄萍、王志鹏、陈磊、刘畅、李欣然、张立君、姜媛、柯阳、李勇、陈平、匡小军、王斌、赵永飞、章爱琴、王俊明、李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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