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的组织保障,合法性审核材料、审核事项、审核方式和依据、审核程序、审核意见,备案审查和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青岛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主体”)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
标准编号:DB3702/T 23-2023
标准名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规范
发布部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21
实施日期:2024-01-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青岛市司法局
文件大小:817.61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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