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用灯具(包括聚光和泛光投射)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在室外和室内使用的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用灯具。
注: 支架(灯弓)是灯具的一部分,支承装置(如:三脚架、伸缩杆和悬挂装置)不是灯具部分。如果适用,光源控制装置安装于灯具内部或分开安装。
标准编号:GB/T 7000.217-2023
标准名称: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英文名称:Luminaires—Part 2-17:Particular requirements—Luminaires for stage lighting,television,film and photographic studios(outdoor and indoor)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12-28
实施日期:2026-01-01
标准状态:现行/即将实施
替代情况:替代GB 7000.217-2008
起草单位:广州市雅江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浦江三思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员:姜丽丽、黄荣丰、彭振坚、唐德、施晓红、王小红、余泽松
文件大小:881.34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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