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氟化工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注:按照惯例,本文件中使用“碳排放”这个词来指代温室气体排放,包括二氧化碳(CO2)、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的排放。
本文件适用于氟化工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标准编号:GB/T 32151.17-2023
标准名称: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of the carbon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Part17:Fluorochemical enterprise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12-28
实施日期:2024-07-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深圳市海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质标准化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广东埃文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孙亮、李永亮、于胜民、陈晓露、李湘、常靖、李淼、翁慧、李鹏程、李志海、贾亦宸、张昕、于修源、都荣礼、鲍威、祝庆丰、张宏伟、黄忠、王剑、刘朋朋、肖亮、周永章、何仪
文件大小:3.09M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45页
标准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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