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永磁同步电动机的能效等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连续工作制的一般用途或防爆用途永磁同步电动机,范围如下:
a) 50Hz三相交流电源供电,电压等级为1140V 及以下,额定功率为0.55kW~1000kW,极数为2极~16极的异步起动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
b) 50Hz三相交流电源供电,电压为3kV(3.3kV)和6kV、10kV,冷却方法为IC81W、IC86W、IC71W(IC3W7)、IC411、IC416、IC511、IC611、IC616、IC516、IC666,额定功率为200kW~2000kW,极数为4极~12极的异步起动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
c) 变频电源供电,电压为1140 V 及以下,额定功率为0.55kW~1250kW,额定转速为45r/min~6000r/min的变频调速永磁同步电动机;
d) 变频电源供电,电压为3kV(3.3kV)和6kV、10kV,冷却方法为IC81W、IC86W、IC71W(IC3W7)、IC411、IC416、IC511、IC611、IC616、IC516、IC666,额定功率200kW 及以上,额定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