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的范围、量化目的、量化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和产品部分碳足迹报告等。
本文件适用于涤纶、锦纶、粘胶纤维、氨纶、腈纶、丙纶、维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的量化和报告。
本文件不适用于循环再利用涤纶、循环再利用锦纶、循环再利用丙纶等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碳抵消和产品部分碳足迹信息交流不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标准编号:GB/T 45540-2025
标准名称: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化学纤维
英文名称:Greenhouse gas—Quantification method and requirements for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Man-made fibres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3-28
实施日期:2025-10-01
标准状态:现行/即将实施
起草单位:国望高科纤维(宿迁)有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福建省百川资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易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丝丽雅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华大学、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佳海特种纤维有限公司、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欣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百草未来健康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浙江恒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世兴达(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诸暨市新丝维纤维有限公司、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特种化纤厂、福建鑫森合纤科技有限公司、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旷达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员:唐俊松、郑柏山、张佳鸿、管永银、徐敏杰、刘世扬、陈斐、李红杰、高璨、周烨、张松敏、李方、孔文龙、马骁伦、范余娟、贺敏、刘明哲、张飞雄、王朝生、汪亚楠、郭清海、刘宁宁、刘劲松、刘红武、黄效华、曲凯、张世韬、张翔宇、毛佳枫、许雅棠、蔡朝晖、陈玉新、范永安、魏红霞、孙先武、马协锦、钱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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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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