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摩托车维修业户必须具备的人员、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条件。本部分适用于摩托车维修业户。
标准编号:DB33/T 608.4-2015
标准名称: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4 部分:摩托车维修业户
英文名称: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motor maintenance and repair enterprise. Part 4:For motorcy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5-06-12
实施日期:2015-07-12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标准:DB33/T 608.4-2006,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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