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对宠物超声影像技工(师)进行评级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宠物临床和教学中对宠物超声影像技工(师)进行评价和定级。
本文涉及到扫查的物种为犬、猫。 注:本规范中所有涉及图像分析、结构描述、提示性意见等,仅限宠物超声影像技工(师)在执业兽医指导下进行,不应做出或推导出最终诊断及治疗建议(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情形除外),最终诊断和治疗方案应由执业兽医作出。
标准编号:T/CVMA 317-2025
标准名称:宠物超声影像技工(师)职业技能评价规范
发布部门:中国兽医协会
发布日期:2025-11-11
实施日期:2025-11-11
文档格式:PDF
文档页数: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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