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用全氟(烷基乙烯基醚)⁃四氟乙烯塑料(PFA)(也称可熔加工性聚四氣乙烯)管材(以下简称为“管材”)的材料、要求、系统适用性、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光伏、电子等行业中的超纯水或化学介质输送用全氟(烷基乙烯基醚)⁃四氟乙烯塑料(PFA)管道系统。
标准编号:GB/T 48044.2-2026
标准名称:工业用全氟(烷基乙烯基醚)-四氟乙烯塑料(PFA)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
英文名称:Perfluoro(alkyl vinyl ether)-tetrafluoroethylene plastic (PFA) piping systems for industrial applications—Part 2:Pipes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7-30
实施日期:2027-02-01
起草单位:瑞珊流体系统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浙江嘉翔氟塑料有限公司、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科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宏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日丰企业(佛山)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上海市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阿尔法新材料(辽宁)有限责任公司、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山东美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高大伟、胡全英、黄剑、刘哲伟、邱剑锷、曾维楚、尹文华、陈胜洪、孙克原、余晓霞、刘华新、王禹丁、项爱民、刘波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5页
文件大小:511.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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