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沂沭河流域内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医疗机构之外的所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沂沭河流域内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医疗机构之外的现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标准编号:DB37/ 3416.2-2018
标准名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
英文名称: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for basin Part 2: Yihe River and Shuhe River basin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8-09-10
实施日期:2019-03-10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标准:DB37/ 599-2006,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4页
文件大小:9.68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