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现有工业炉窑的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山东省钢铁工业、建材工业、危险废物焚烧等行业的炉窑装置,其排放大气污染物执行国家或山东省相应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编号:DB37/ 2375-2019
标准名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英文名称: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industrial furnace and kiln
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6-03
实施日期:2019-11-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标准:DB37/ 2375-2013,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8页
文件大小:4.53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