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连续测量的电子体温计的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电力驱动的设备,无论是用网电源还是内部电源供电。
此设备能够装备附加的指示装置、打印装置和其他辅助装置。这些附件的要求不在本标准适用范围内。
预期用于测量皮肤温度的温度计不在本标准适用范围内。
本标准并不打算排除基于其他测量原理的设备的适用性,这些设备在连续测量人体温度时能获得等同的性能。
标准编号:YY 0785-2010
标准名称:临床体温计 连续测量的电子体温计性能要求
英文名称:Clinical thermometers—Performance of electrical thermometers for continuous measurement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12-27
实施日期:2012-06-01
起草单位: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起草人员:金巍、郭韵秋、叶继伦
文件大小:333.72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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