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眼科镊的形式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夹持眼部软组织、滚挤沙眼颗粒、拔除倒睫毛、摘除晶状体和夹持囊肿用的眼科镊。
标准编号:YY/T 0819-2010
标准名称:眼科镊
英文名称:Ophthalmic forceps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12-27
实施日期:2012-06-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YY 0074-1992,YY/T 0295.6-1997,YY/T 0295.7-1997,YY/T 0295.8-1997,YY/T 0295.9-1997,YY/T 0295.10-1997,YY/T 0295.11-1997
起草单位:苏州六六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张建平、杭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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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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