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压燃式发动机、装用以天然气(NG)或液化石油气(LPG)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M2、M3、N1、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机动车装用的压燃式(含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及其车辆的OBD系统的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若装备压燃式(含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N1和M2类车辆已经按照GB 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91,HG/T 245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标准编号:HJ 437-2008
标准名称: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n - board diagnostic (OBD) system of compression ignition and gas fuelled positive ignition engines of vehicles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08-06-24
实施日期:2008-07-01
标准状态:现行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6页
文件大小:333.3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