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臭氧的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臭氧的测定。相对封闭环境(如室内、车内等)空气中臭氧的测定也可参照本标准。当采样体积为30L时,本标准测定空气中臭氧的检出限为0.010 mg/m<上标3>,测定下限为0.040 mg/m<上标3>。当采样体积为30L时,吸收液质量浓度为2.5μg/ml或5.0μg/ml时,测定上限分别为0.50 mg/m<上标3>或1.00 mg/m<上标3>。当空气中臭氧质量浓度超过该上限时,可适当减少采样体积。
标准编号:HJ 504-2009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英文名称: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ozone-Indigo disulphonate spectrophotometry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09-10-20
实施日期:2009-12-01
替代标准:GB/T 15437-1995,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0页
文件大小:204.8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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