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220V、50Hz电网供电下正常工作的、标准幅面的打印机、传真机和以打印或传真为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包括使用针式击打、喷墨、静电成像、热转印、热敏、热升华、固体喷蜡等打印方式的产品。
标准编号:HJ 2512-2012
标准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Printers, Fax machines, Multifunction device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2-03-30
实施日期:2012-06-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标准:HJ/T 302-2006,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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