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红色警告标记使用的基本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维修过程中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标准编号:MH/T 3011.13-2006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英文名称: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 -- Ground safety -- Part 13:Usage of red warning identification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发布日期:2006-12-08
实施日期:2007-04-01
替代标准:MH 3145.43-1998,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7页
文件大小:223.4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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