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家庭寄养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评估原则、评估分类、评估人员、评估方式、评估内容、评估流程、评估档案、评估改进、监督与保障。
本标准适用于对监护权在民政部门的儿童开展家庭寄养评估工作。监护权不在民政部门,但由民政部门收留抚养的儿童进行家庭寄养,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标准编号:MZ/T 122-2019
标准名称:家庭寄养评估
英文名称:Assessment of the family foster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布日期:2019-04-30
实施日期:2019-04-30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34页
文件大小:1.1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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