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水生蔬菜的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茭白、水芋、慈姑、菱、荸荠、芡实、水蕹菜、豆瓣菜、水芹、莼菜、蒲菜、莲子米等水生蔬菜(拉丁学名及俗名参见附录A)。不包括藕及其制品。
标准编号:NY/T 1405-2015
标准名称:绿色食品 水生蔬菜
英文名称:Green food—Hydroponic vegetable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5-05-21
实施日期:2015-08-01
替代标准:NY/T 1405-2007,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7页
文件大小:196.3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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