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对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的自我评价。
标准编号:RB/T 219-2017
标准名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司法鉴定机构要求
英文名称:Competence assessment for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Requirements for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body
发布部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0-16
实施日期:2018-05-01
起草单位: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
起草人员:方建新、黄涛、向旭、王彦斌、郭兆明、花锋、李晓平、张大明、闫林、黄法医、杨春尧、朱敏、殷志军
文件大小:256.93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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