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焦炉生产过程备煤、炼焦、煤气净化、焦化产品回收和热能利用等工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标准编号:DB13/ 2863-2018
标准名称: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发布部门: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8-09-19
实施日期:2019-01-01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1页
文件大小:512.3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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