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应用中,信用主体的唯一识别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自然人重名的情况十分常见,再者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同一自然人投资多家企业的情况。因此,本标准在大数据应用技术支撑性,重点研究信用主体标识的建立原则、规则和方法,从而解决如何利在确定相同姓名企业相关自然人为同一人的基础上,对已经识别出的同名自然人进行重新标识的问题,从而保证在不暴露或依赖身份证等隐私信息前提下,实现同一信用主体标识的唯一性,稳定性和易用。为提升信用数据质量、充分整合和利用来自多源数据、提高运算的效率和质量、建立更精准的知识图谱奠定基础。同时也为完善现有信用和大数据标准体系做出贡献,特制订本标准。
标准编号:T/SCBDIF 001-2021
标准名称:大数据企业信用信息主体动态标识规范
英文名称:Big data—Specificaiton of credit subject identification
发布部门:四川省大数据产业联合会
发布日期:2021-05-21
实施日期:2021-05-21
标准状态:现行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0页
文件大小:283.0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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