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三氧化二锑(冶炼副产品)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铅冶炼综合回收过程中产出的含锑物料经过还原、除杂、氧化等工艺过程产出的三氧化二锑(冶炼副产品)产品。
标准编号:YS/T 1117-2016
标准名称:三氧化二锑(冶炼副产品)
英文名称:Antimony trioxide(byproduct of metallurgy)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6-07-11
实施日期:2017-01-01
起草单位: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金利金铅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袁培新、蒋冬生、何从行、贺宇良、李利丽、李贵、童成业、李小兵、卢会芹、郑卫民、黄宪涛、陈文征
文件大小:201.42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5页
标准全文下载:
封面截图如下:
 |
声明:
1、内容来自用户上传,仅供会员交流学习,禁止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在24小时之内删除;
2、如涉及侵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std_123@foxmail.com),本站将及时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