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并且符合本规则附件A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带),其生产制造单位应当按本规则的规定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后,方可用于锅炉压力容器承压部件的制造。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带)制造许可采用对制造单位产品型式试验加鉴定评审的方式进行。
标准编号:TSG ZC001-2009
标准名称: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带)制造许可规则
英文名称:Steel Plate(Strip)of Boiler & Pressure Vessel Manufacture Licensing Regulation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09-12-29
实施日期:2010-05-01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33页
文件大小:6.36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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