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地震仪表纪录数据及时获取、处理和存储的准则,包括初始的评估准则,判断厂址的地震是否超过电厂运基准地震(OBE)。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轻水堆核电厂,其他类型核电厂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程序:在地震后需要立即执行的电厂巡检程序(8h内);确保安全、有序停堆的程序;构筑物和设备响应数据的长期评估的程序。
标准编号:NB/T 20077-2012
标准名称:核电厂地震仪表记录的处理和初步评怙
英文名称:Criteria for the handling and initial evaluation of records from nuclear power plants seismic instrumentation
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12-01-06
实施日期:2012-04-06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标准:EJ/T 821-1994,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2页
文件大小:2.99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