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电站锅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和节能管理与具体措施。
本部分产品涵盖额定功率为50MW及以上,压力为高压、超高压、亚临界、超临界及超超临界电站锅炉,其他电站锅炉可参照执行。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电站锅炉制造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管理,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以及对企业低耗生产的期待。
标准编号:NB/Z 42001.1-2012
标准名称:火力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第1部分:电站锅炉
英文名称: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thermal power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Part 1:Utility boiler
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12-08-23
实施日期:2012-12-01
标准状态:现行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7页
文件大小:3.83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