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核设施安全相关的空气或气体处理系统中作为系统部件的风机、风机驱动机构、传动机构以及相关风机附件的性能、设计、结构、验收试验和质量保证的最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系统中作为单独部件的风机,并包括其驱动机构、传动机构以及相关的风机部件。不包括以压缩空气或气体为主要目的的设备。
本部分对转速、压缩比、密度、温度、功率或尺寸不设上限。其他核工程非安全相关的空气或气体处理系统中作为系统部件的风机、风机驱动机构、传动机构以及相关的风机部件也可以参照本部分执行。
标准编号:NB/T 20039.18-2014
标准名称: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18部分:制冷设备
英文名称:Code on nuclear air and gas treatment-Ventilation,air conditioning and air cleaning. Part 1:Fans and blowers
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14-06-29
实施日期:2014-11-01
起草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37页
文件大小:14.03MB
标准全文下载:
文档首页截图如下:
 |
声明:
1、内容来自用户上传,仅供会员交流学习,禁止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在24小时之内删除;
2、如涉及侵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std_123@foxmail.com),本站将及时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