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正常运行和预计运行事件下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气溶胶监测设备、放射性碘监测设备和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设备,不适用于核电厂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设备。
本标准不涉及氚和C-14监测设备的相关技术要求。
标准编号:NB/T 20433-2017
标准名称:核电厂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要求
英文名称:Requirement of equipment for continuous monitoring of radioactivity in gaseous effluents of nuclear power plant
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17-04-01
实施日期:2017-10-01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5页
文件大小:8.9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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