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案件审理、文书送达、复议决定抄告、文书公开、案卷归档、指导与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的市、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
标准编号:DB4403/T 246.1-2022
标准名称: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规范 第1部分:案件办理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7-22
实施日期:2022-08-01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9页
文件大小:514.0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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