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行政复议服务工作的人员管理要求、硬件设施要求以及信息化建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的市、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人员管理、硬件设施配置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标准编号:DB4403/T 246.4-2022
标准名称: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规范 第4部分:人员管理及硬件设施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7-22
实施日期:2022-08-01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4页
文件大小:549.4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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