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乡(镇、街道)、村(社区)二级政务服务基本要求的语和定义、总体原则、组织机构、环境与设施、功能区划、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帮办代办服务、运行管理、监督与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
标准编号:DB14/T 2293-2021
标准名称:乡村二级政务服务基本要求
发布部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7-21
实施日期:2021-10-21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8页
文件大小:284.3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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