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机关公务用车标识管理的基本原则、标识要求和使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标识管理。已有特殊规范要求的除外。
标准编号:DB31/T 1350-2022
标准名称:机关公务用车标识规范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marks of government official vehicles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6-28
实施日期:2022-10-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复旦大学上海机关事务研究中心
起草人员:倪一飞、陆清冬、刘晓东、缪巍巍、徐骏、毛卫俊、王泽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2页
文件大小:1.96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