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艺术与设计价值形成的基础是三要素,包括艺术价值、社会责任、商业价值。艺术价值、社会责任、商业价值三要素不是孤立的,而是内在相互联系的,在数字化艺术与设计价值的形成过程中不可或缺。对数字化艺术与设计价值要素进行评价,能够为全方位评价数字化艺术与设计价值提供重要依据。
为了更好地理解数字化艺术与设计价值的形成,有效地开展数字化艺术与设计价值评价,本标准分别从数字化艺术与设计的分类、艺术价值、社会责任、商业价值等方面进行了扩展。
标准编号:T/EI 8801.1-2022
标准名称:数字化艺术与设计价值评价体系 第1部分:通则
英文名称:Digital Art and Design Value Evaluation System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发布部门:广州市从化区青年创新创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3-05-10
实施日期:2023-05-10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生态设计领域)、南昌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广州市从化区湾区设计协同研究院、澳门科技大学人文艺术学院、百花洲文艺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北版科技(辽宁)有限公司、北京服装学院、大连民族大学设计学院、广州南方学院、杭州照相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杭州中软安人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工业大学工业设计学院、教育部计算机辅助产品创新设计工程中心、金陵科技学院、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香港低碳设计协会、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国际合作设计分院、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起草人员:万然、何彩虹、楼佳程、曹向晖、陈波、陈舒婷、程德生、丛云峰、范一峰、方皛、高远、郝凝辉、侯炜国、胡晓颖、黄光辉、李雪松、廖汉腾、刘镇宇、卢迪、潘仲廉、彭璐、石元伍、帅雅思、苏敉、孙发成、王海文、王秋蕊、王树淇、翁长庆、吴屹、吴悠、席涛、薛梦茹、杨瑞、尧优生、姚琤、叶朋、应放天、应卫强、张丹、张剑、张伟华、张旭生、张媛、赵霞、郑名宏、植观贤、周安涛、周乐、周敏、朱九源、庄楠、左殿勇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8页
文件大小:147.9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