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工作在医疗机构分类、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工作要求、信息化建设、服务质量考核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医疗机构的治未病科、中医科等科室提供的中医治未病服务。
标准编号:DB4403/T 334-2023
标准名称: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工作规范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5-23
实施日期:2023-06-01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4页
文件大小:425.5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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