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一窗受理”的基本要求、窗口设置、窗口人员要求、服务流程、监督考核与评价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 无差别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的服务管理运行工作;公安(户籍、出入境)、不动产、公积金、社保、医保、税务等六类可设置分领域综合窗口可参照执行。
标准编号:DB51/T 3112-2023
标准名称:政务服务"一窗受理"规范
发布部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8-22
实施日期:2023-10-01
起草单位: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办公室、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成都市锦江区行政审批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4页
文件大小:834.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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