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承检机构督查评价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场检查、日常监理、留样复核、盲样考核、数据核查、资金审计、服务质量调查、评价结果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委托方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承检机构的抽样检验工作质量进行督查评价,其他抽样检验业务承检机构的督查评价可参照本文件。
标准编号:DB4403/T 390-2023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承检机构督查评价工作规范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2-02
实施日期:2024-01-01
文件大小:258.89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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