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的组成、要求、判定规则、验收和运行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 30% 的工业窑炉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烟气监控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参照本文件执行。
标准编号:DB32/T 4679-2024
标准名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2-05
实施日期:2024-03-05
文件大小:1.47M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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