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的原材料、设计、制造、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以硬聚氯乙烯( PVC-U ) 或氯化聚氯乙烯(PVC-C)热塑性塑料为内衬,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乙烯基酯树脂为基体,以玻璃纤维纱或其织物为增强材料,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0mm 至 1200mm,工作温度:以 PVC-U 为内衬时,为-5℃~70℃, 以 PVC-C 为内衬时,为-5℃~95℃;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1.6MPa的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
标准编号:HG/T 3731-2023
标准名称:非金属化工设备 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
英文名称:Non-metallic chemical equipment-Glass fiber reinforced polyvinyl chloride composite pipe and fittings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23-07-28
实施日期:2024-02-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HG/T 3731-2004
起草单位:南京新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艾西复合材料(嘉兴)有限公司、河北兴泰玻璃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员:熊涛、李忠江、赵耀明等
文件大小:1.76M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7页
标准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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