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云服务商用户数据处理合约应具备的框架,包括:信息披露、数据处理安全性、子处理者的授权与责任声明、用户权利、数据泄露事件的通知、监控、赔偿与保险、协议变更和终止。
本文件适用于承诺具有数据保护能力的云服务提供者、云服务合作者等,可以应用于云服务提供者与云服务客户之间,以规范云服务提供者对用户数据处理的承诺内容,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也可以应用于云服务商与云服务合作者之间,以划分数据处理过程中用户数据保护的相关职责,保障云服务数据处理全流程的安全性。
标准编号:YD/T 4407-2023
标准名称:云服务商用户数据处理合约参考框架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23-12-20
实施日期:2024-04-01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栗蔚、郭雪、武倩聿、段晓蓉、康和、陈澍
文件大小:1.22M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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