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电力质量创新成果评价原则、基本条件、评价申请、评价项目、评价实施和评价结果确定。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企业及相关组织开展质量创新成果的评价。
标准编号:T/CEC 502-2021
标准名称:电力质量创新成果评价准则
发布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发布日期:2021-06-29
实施日期:2021-10-01
起草单位: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南瑞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青岛供电公司、国网山西省太原供电公司
起草人员:许松林、徐凡、郭学英、马骏、何戈牧、詹妍、王健、宁青、陈保刚、李阳、徐维友、杨莲、夏天、李卫国、苏立、董峰、赵宏娟、王成、郭淼、刘娟、仇正强、丁霞、董振英、周昌虎、刘籍蔚、蒋燕、张晋境、冯磊、熊思宇、沈淑文
文件大小:269.28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2页
标准全文下载:
封面截图如下:
 |
声明:
1、内容来自用户上传,仅供会员交流学习,禁止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在24小时之内删除;
2、如涉及侵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std_123@foxmail.com),本站将及时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