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智能语音电子设备的互联互通性能及语音交互性能的评价方法。本规范适用于单相设备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设备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应用了网络技术的具备语音交互功能的智能语音电子设备和类似用途电器。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构成危险或具有类似使用环境条件的智能语音电子设备,例如:打算在商店中、在轻工行业以及在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智能语音电子设备,也在本标准范围之内。
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评价要求
5)评价方法
6)附录A
7)附录B
标准编号:T/GZGQ 0004-2024
标准名称:智能语音电子设备互联互通评价技术规范
发布部门:广州超高清视频产业促进会
发布日期:2024-03-25
实施日期:2024-03-25
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科大讯飞华南有限公司、科大讯飞华南人工智能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发展促进会
起草人员: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科大讯飞华南有限公司、科大讯飞华南人工智能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发展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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