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民用飞机用钢及制件热处理的材料、设备与工装、热处理工艺与过程控制、生产操作与过程控制、质量控制与检验、技术安全和人员资质的有关要求。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民用飞机用钢及其制件的热处理。
标准编号:HB/Z 417-2017
标准名称:民用飞机用钢的热处理工艺
发布部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发布日期:2017-04-12
实施日期:2017-10-01
起草单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商飞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佟小军、孙枫、闫文巧、李国庆、刘东波、李海升、于雷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43页
文件大小:428.1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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