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适用于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标准编号:CNCA C11-16-2021 
标准名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自行车 
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6-23 
实施日期:2021-07-01 
标准状态:现行 
文件大小:249.94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4页 
 
标准全文下载: 
 
CNCA C11-16-2021.pdf
(249.94 KB)
 
 
封面截图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