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总体要求、审核范围、审核机构、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审核意见、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标准编号:DB13/T 5956-2024
标准名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
发布部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6-24
实施日期:2024-07-24
起草单位:河北省司法厅、河北来仪(沧州)律师事务所
起草人员:蒋力、何涛、徐彬、王杨、赵亮亮、康士永
文件大小:768.63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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