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燃料中含硫量的限值要求、试验方法和采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进口、批发、销售并使用于本市范围内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等燃烧设备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柴油和燃料油。
标准编号:DB31 267-2002
标准名称:燃料含硫量限值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2-02-19
实施日期:2002-05-01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7页
文件大小:103.08KB
标准全文下载:
|
声明:
1、内容来自用户上传,仅供会员交流学习,禁止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在24小时之内删除;
2、如涉及侵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std_123@foxmail.com),本站将及时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