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制度建设、设施设备要求、工作程序、沟通与持续改进等。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皮肤科专科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含皮肤科医疗机构及其他具有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的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标准编号:DB4403/T 542-2024
标准名称: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1-29
实施日期:2025-01-01
文件大小:365.00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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